| 中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“七一”评选优秀党员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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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支部: 本学年度,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,全面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积极开展“争先创优”活动,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,为了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,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推进学院党的建设,开创学院党建工作的新局面,经6月15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,在建党83周年之际,表彰一批优秀党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条件 1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和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学以致用,模范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党组织决议,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 2、具有坚定的共产党主义信念,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,精通业务,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,具有勇于创新,开拓进取,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. 3、党性强,品行正,模范遵守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,助人为乐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做斗争。 4、密切联系群众,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合理的要求和意见,不计较个人得失,先他人后自己,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 5、勤奋学习,善于思考,积极进取,服从组织分配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,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,主动完成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,成绩突出,群众公认。 二、名额分配 每个支部评选2名。 三、评选办法及要求 1、以支部为单位,召开全体党员大会,公布评选条件、名额和办法,在全体党员中进行充分的酝酿。 2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选举。 3、评选优秀共产党员要坚持评选标准,严格程序,在党员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把成绩突出,群众公认的先进个人推荐上来。 4、凡被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,要求本人写一份个人总结,各支部于6月23日之前将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及个人总结报党委办公室。 5、按照各支部推荐情况,经党委会议研究,决定表彰。
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○○四年六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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